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7-01-04
元旦起,央行发布的新规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正式实施。其中,除了以往滚雪球的“滞纳金”由一次性收取的“违约金”取代,信用卡透支消费也可以“货比三家”,每月还款额可与银行商量,免息还款期由发卡行自主决定。与此同时,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从每日累计2000元上调到1万元。
信用卡透支可“货比三家”
新规取消了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,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、下限区间管理,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,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.7倍。也就是说,今年起,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百分之0.035-0.05之间。
新规实施后,虽然信用卡滞纳金将成为过去,但这并不等于逾期还不上钱也没关系,取而代之的是由银行一次性收取的“违约金”,额度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。这意味着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时可以“货比三家”,留意 “违约金”收取的比例,挑选划算的银行。
如需进一步业务了解,请访问登尼特:http://www.hongkong-company.net
香港公司商务秘书,香港银行开户,香港公司年审,香港公司年检,香港虚拟办公室,香港条形码申请,香港电话飞线,香港公司秘书,香港商贸配套咨询热线:86-755-82143466 86-755-82143716
地址: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
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-212号四海大厦702-703室